各部门、单位:
现将《关于组织推荐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专家库人选的通知》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并组织做好申报工作。所有表格及材料等由各单位、部门先行收集、汇总并初审(加盖部门公章)后于9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607室,相应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:ldzyrsc2021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关于组织推荐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专家库人选的通知.pdf
人 事 处
2022年9月1日